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龙舞(板板龙灯)保护单位年度保护工作评估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龙舞(板板龙灯)保护单位——慈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年度保护工作进行了评估,通过调查、审阅材料、电话征求传承人群意见等方式,现将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慈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机构设置合理,专业队伍稳定,管理制度健全,保护经费有保障,运行状况良好。
该单位在本项目调查、资料收集、资料保存,项目活动开展、项目宣传和传播、传承人保护等方面履职尽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该项目进行了科学保护。
综合评估为合格。
监督电话:0744-3223881
慈利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8月15日